中共景德镇市珠山区监察局2021年部门预算草案编制说明

作者:佚名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21年10月27日 点击数:


一、部门主要职责

区纪委与区监委合署办公,实行一套工作机构、两个机关名称,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和国家监察两项职责,在市纪委市监委和区委双重领导下进行工作。同时,区监委对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和市监察委员会负责,并接受其监督。区纪委区监委加强对镇(街道)纪检监察机关的领导。

主要职责是:(一)负责全区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纪委、市委、区委关于纪律检查工作的决定,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区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二)依照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负责经常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对区委工作部门、区委批准设立的党组(党委),竟成镇(各街道)党(工)委、纪(工)委等党的组织和区委管理的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进行监督,受理处置党员群众检举举报,开展谈话提醒、约谈函询;检查和处理上述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比较重要或者复杂的案件,决定或者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进行问责或者提出责任追究的建议;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利。

(三)在区委领导下,配合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开展巡察工作,指导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工作。

(四)负责全区监察工作。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市监委、区委关于监察工作的决定,维护宪法法律,依法对区管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察,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五)依照法律规定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推动开展廉政教育,对区管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进行调查;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依法作出政务处分决定;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领导人员进行问责;对涉嫌职务犯罪的,将调查结果移送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提起公诉;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监察建议。

(六)负责组织协调全区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工作。

(七)负责综合分析全区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对纪检监察工作重要理论及实践问题进行调查研究;组织协调起草、修改本区纪检监察规范性文件,参与制定相关规范性文件。

(八)负责组织协调全区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和防逃工作,督促有关单位做好相关工作。

(九)根据干部管理权限,负责纪检监察系统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的综合规划、政策研究、制度建设和业务指导;会同有关方面做好区纪委区监委派驻机构、镇(街道)纪检监察机关、区属企业领导班子建设有关工作;组织和指导纪检监察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等。

(十)完成市纪委市监委和区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2021年主要工作任务

珠山区纪委监委2021年的主要工作任务是:

(一)更加突出政治监督。要聚焦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实施“十四五”规划、景德镇国家陶瓷文化传承创新试验区建设等决策部署、重大任务落实情况,跟进监督、精准监督、做实监督,着力保障党中央和省市区委决策部署有效落实,做到政令畅通、令行禁止。严明政治纪律政治规矩,督促全区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认真履职尽责,以严实深细的工作作风应变局、育新机、开新局、谋复兴。

(二)更加突出高质量发展主题主线。要更加自觉把高质量发展作为价值理念、目标指向、衡量标准,把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任务及阶段性特征。坚持稳中求进、坚定稳妥,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努力做到风气严实、纪律严明、干部廉洁、班子廉政,为珠山区“十四五”发展开好局、起好步营造良好的政治生态和发展环境。

(三)更加突出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要自觉坚持人民至上、践行党的群众路线,监督保障党中央各项惠民富民、共同富裕政策措施落实。持续纠治扶贫民生、教育医疗、就业创业、养老社保、执法司法等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推动解决群众“急难愁盼”事,让群众获得感成色更足、幸福感更可持续、安全感更有保障。

(四)更加突出发挥监督治理效能。要持续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推动健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促进监督进一步融入各项治理之中,优化治理格局和效能,防范风险挑战、筑牢安全屏障。特别是把基层监督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推动监督下沉、监督落地、监督于问题未发之时,让干部感受到监督、习惯被监督,让群众知道有监督、参与监督,强化基层监督在社会治理中的直接保障作用。

(五)更加突出严管厚爱结合、激励约束并重。要既用监督加压又用信任加力,把监督融入日常、做在经常,加强常态化管理,督促党员干部习惯在受监督和约束的环境中工作生活。坚持实事求是、依规依纪依法,把握政策策略、贯通纪法情理,准确运用“四种形态”,做到“三个区分开来”,加强对敢担当善作为干部的激励保护,形成推动发展的动力、合力,以一往无前、风雨无阻的奋斗姿态担当尽责、干事创业。 

三、部门基本情况

区监察局共有预算单位1个,包括委本级。区纪委区监委机关行政编制23名(含政法专项编制13名),工勤编制2名。实有人数2人,其中在职人数为2人,包括行政人员1人,全部补助事业人员1人;退休人员2人。

四、2021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1年区监察局收入预算总额为36.69万元,与上年预算相比减少了18.65%,主要原因是节约开支。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36.69万元,占收入预算总额的100%;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0万元,占收入预算总额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预算总额的0%;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预算总额的0%;当年其他各项收入0万元,占收入预算总额的0%。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1年区监察局支出预算总额为36.69万元,与上年预算相比减少了18.65%,主要原因是节约开支。其中: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30.69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83.65%,包括工资福利支出27.4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6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56万元;项目支出6万元,占支出总额的16.35%,包括工资福利支出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万元。

按支出功能项目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28.58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77.8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64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9.9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34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6.38%;住房保障支出2.13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5.81%。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27.47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74.87%;商品和服务支出7.66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20.88%;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56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4.25%。

(三)经费拨款支出情况

2021年区监察局经费拨款支出预算36.69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100%,与上年预算相比减少了18.65%,主要原因是节约开支具体支出情况是:纪检监察事务28.58万元,占经费拨款支出的77.89%;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3.64万元,占经费拨款支出的9.92%;行政单位医疗2.34万元,占经费拨款支出6.38%; 住房公积金2.13万元,占经费拨款支出5.81%。

(四)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2021年政府采购预算支出1万元,比上年预算相比减少了10%,主要原因是减少了固定资产购买。政府购买服务无预算。

(五)政府基金收支情况

无政府基金收支预算

(六)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支出7.66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比增加了51.68%,主要原因是工作量增加。

(七)“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情况

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支出为2.97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比减少了2%,主要原因是严控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其中:公务接待费预算支出2.9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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