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市通报5起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问题典型案件

作者:佚名 来源:江西省纪委监察厅网站 发布时间:2015年09月06日 点击数:

    近日,赣州市纪委监察局对近期查处的5起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问题典型案件进行通报,分别是:

  崇义县聂都乡竹洞村原党支部书记邓桥发骗取土坯房改造补助资金等问题。邓桥发任聂都乡竹洞村党支部书记期间,存在利用他人名义骗取土坯房改造补助资金9.4万元、向村民索要钱财0.1万元、收受他人贿赂0.6万元等问题。2015年7月29日,崇义县纪委给予邓桥发开除党籍处分,对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南康区公安局法制大队原大队长幸红兵非法收受财物问题。2012年2月至2014年1月幸红兵任唐江派出所所长期间,指示派出所户籍工作人员为54名小孩办理出生登记,并非法收受上户人员家属财物共计18.8万元。2014年12月,幸红兵因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南康区政府给予幸红兵开除公职处分。南康区纪委给予幸红兵开除党籍处分。

  信丰县新田镇财政所原所长肖永红(女)、油山镇敬老院原院长陈美胜骗取国家粮食补贴资金问题。2010年至2012年期间,时任油山镇财政所所长肖永红利用职务之便,伙同油山镇敬老院原院长陈美胜通过伪造农户田亩数的方式,骗取并私分国家粮食补贴资金共计6.93万元。2014年12月,陈美胜因犯贪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信丰县民政局对陈美胜予以解聘处理。2015年2月,肖永红因犯贪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信丰县财政局给予肖永红开除公职处分。信丰县纪委分别给予肖永红、陈美胜开除党籍处分。

  寻乌县留车镇农房办原负责人潘昌华失职问题。潘昌华任留车镇农房办负责人期间,对2012年8月至2014年6月,留车镇庄干村村委会在土坯房改造对象确定、公示等工作上把关不严、弄虚作假,导致不符合土坯房改造补助政策的18户农户确定为土坯房改造对象,发放土坯房改造补助资金22.85万元问题负有监管不力责任,其行为已构成失职错误。2015年7月21日,寻乌县监察局给予潘昌华行政警告处分。

  大余县新城镇桥西村党支部书记叶际明违规处置村集体资产问题。2013年,新城镇桥西村党支部书记叶际明违反村集体“三资”管理规定,在未进行公开招投标的情况下,私自以其侄子名义(实际承包人为叶际明本人)与桥西村村委会签订了村集体林地承包合同。2015年7月6日,新城镇党委给予叶际明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通报要求,各地各部门在认真开展的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问题线索集中排查处理专项活动基础上,要对因违纪违法问题被查处、任期内多次受到责任追究、群众反映问题强烈,经换届后仍担任村居“两委”干部的党员、干部,以及城关村征地拆迁、旧城改造、集体土地开发利用等领域存在问题线索进行重点排查;要对已排查出的问题线索,建立问题线索台账,实行销号管理;要通过媒体曝光、定期通报等形式向社会公布查处的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问题典型案例,充分发挥震慑和警示教育作用。(淦季轩)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