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道之行济世为先——记广东律师胡文坚
胡文坚是广东中山市千里行律师事务所主任。在他的名片上有这样一句话:手机关机或无人接听时,请留手机信息。这是胡文坚给那些需要他提供法律援助的人特别留下的信息。一个小小的提示,让我们看到了一个热心公益、服务社会的律师形象。
法援维权 扶弱助困
胡文坚说,在经济利益和奉献社会的天平上,他始终把奉献放在重要位置。自1992年担任执业律师以来,胡文坚在法援工作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为60多名刑事被告人和民事委托人提供免费法律服务,义务为他们提供刑事和民事代理,以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其中有两名涉嫌抢劫可能被判死刑的被告人被判处无期徒刑,获得了重新做人的机会;为患有间歇性精神病、丈夫包二奶的两名中年妇女免费代理离婚诉讼,为她们依法争得房屋产权、子女抚养权、抚养费和经济补偿金,有力地维护了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
2000年,胡文坚担任中山市总工会的常年法律顾问,为中山市建立“网上法律援助”网站、法律信箱和法律热线电话。4年来,先后为300多名中山下岗工人和外来工解答法律疑难问题,及时提供法律建议,免费提供法律帮助,追回拖欠的工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20多万元。其中为中山下岗工人杨某、林某及6名被坦洲永二花场拖欠工资的外省工人提供法律援助,追回被拖欠的工资、社会保险金、生活补助费和经济补偿金共5万多元,工人们亲自上门赠送“人民好律师,工人保护神”的锦旗,以示感谢;他还免费指导一名丈夫因车祸不幸身亡的女士,通过合法途径,追回赔偿款10万元,事后,该女士亲自上门赠送了“智慧双全、热心为民”的锦旗致谢;免费为父母因海难双亡的两孤儿向肇事方追回赔偿款11万元……
在胡文坚的领导下,2000年至2004年,广东千里行律师事务所全体律师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134件,有力地维护了中山市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和中山市的社会稳定。
志愿服务 积极普法
在中山市,胡文坚积极参加各种义务普法活动,为市民解答法律咨询,他热心公益的众多善举是有口皆碑的。他连续10年参加团市委组织的“学雷锋义务集市”活动,义务为市民解答法律咨询;他多次带领律师送法进村到厂(企),宣传法制,为群众解疑答难。2001年至今,他先后到中山学院、中山技校、中山一中、中山港口理工学校、中山沙溪中学、中山南区理工学校等28所学校举办《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和反“******功”邪教犯罪的法律讲座,为2万多名大中专学生、中小学生送去法律知识;他还在一些学校兼任法制副校长,他所在的兼职学校学生的犯罪率为零,学校教学秩序、治安秩序良好,各方面的教育成绩均居全市或全镇(区)前列。热心公益助人救人
胡文坚对公益事业的投入,并不是把“助人、救人”局限在法律业务范围内,而是将其作为做人的宗旨,在各方面为这宗旨竭力奋斗。1997年8月至2003年9月,他多次发动和组织中山市的广大律师进行“身边希望工程助学行动”,资助了板芙、民众、黄圃12名孤儿和贫困学童现金48329元和价值2350元的财物,其中胡文坚个人捐助了现金8705元和价值2250元的财物,使这些儿童能够重新踏上求学之路。
1993年至今,他连续10年向中山市慈善万人行捐款,还向中山市劳教所发生车祸致残的司机、市法律援助机构、市青少年维权中心捐助现金数千元。类似这样的事,胡文坚不知做了多少件,在他看来,这都是自己应尽的义务,没什么值得夸耀的。
由于在青年志愿者和青少年维权工作方面的突出贡献,十多年来,胡文坚获得了很多奖项,2004年又获“中山市十杰市民”称号,并被共青团广东省委推荐为“全国十大杰出青年志愿者”候选人。胡文坚用他的实际行动,实践着自己“求学只为济世人”的人生志愿。
来源:人民网-《华南新闻》 (2004年09月24日 第三版) 责任编辑:徐华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