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文荐读(第22期)

作者:佚名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5年05月20日 点击数:

导语:

人的幸福感有来自于工作学习的,有来自于亲朋好友的,但最重要的则是来自于家庭的。维护美满幸福的家庭是每个人的心愿。一小部分党员领导干部因为贪污腐败导致家庭破碎,幸福不再,实在是让人扼腕长叹。

 

唯有清廉才是全家福

 

湖南省农业厅原厅长程海波因犯受贿罪,被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子程高和其弟程海良也同犯受贿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和9年,并处没收财产20万元和550万元。冻结、扣押在案的相关财产及物品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俗话说“打虎亲兄弟,上阵父子兵”,只不过像他们这样的兄弟、父子所干的事情的确有些黑色幽默。受“一人得道,鸡犬升天”的封建残余思想影响,只要家族中有人手握大权,就会有其他人想方设法利用权力敛财;也有人一旦获得权力,便把家庭乃至家族利益放在首位,利用职权或影响力为亲属谋取不正当利益。

对此,《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明确规定,领导干部不准“允许、纵容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在本人管辖的地区和业务范围内个人从事可能与公共利益发生冲突的经商、办企业、社会中介服务等活动”。

家庭是社会的细胞,拥有一个其乐融融的家庭,是大多数人的梦想。然而,当一个家庭成员像程海波一样,用亲情捆绑利益,就可能让整个家变成滋生祸患的温床。从已经查处的典型案件来看,腐败分子往往不“孤单”,其亲属不是常提醒、敲警钟,而是反过来利用其权力,结成利益共同体。这种现象危害极大:有些干部先是家人被行贿者打开了缺口,因为亲情难拒,后院起火烧到了干部自己身上;还有一些腐败分子为掩人耳目,主动拿亲属当“二传手”,曲线腐败……虽然腐败案件中的亲情使得当事人容易结成紧密的共同体,采取伪证、串供、转移赃款赃物等手段,给案件查办制造一定困难,然而世上没有不透风的墙,案件总有水落石出的一天,那时候,他们毁掉的,是整个家庭的幸福。

烟台市原副市长矫智仁受贿的160多万元中,由其妻子钟福卿直接经手的就达43万元,他在受审时说过一句发人深省的话:“我戴的手铐有我的一半,也有我妻子的一半。”事实证明,领导干部能否经受住诱惑的考验,自身树立牢固的廉洁观念十分必要,但筑牢家庭防线也极其重要,要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形成廉洁合力。近年来,各地纪委竞相开展“廉内助”活动,以期发挥配偶的廉政监督作用。当然,除了教育,反腐败最重要的保证依然是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加强制度执行力,将各项制度落到实处。

作为领导干部的家庭,无论是夫妻、父子、兄弟或是其他亲属之间,要形成一个健康向上的家庭氛围,加倍珍惜平安幸福的生活,视贪婪为祸患,视贪腐为深渊,绷紧抵御腐败的这根弦。须知,唯有清廉才是领导干部之福,才是家庭长久之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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