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山评论】红包换不来选票 违纪逃不过查处

作者:冯茹霞 来源:江西省纪委监察厅网站 发布时间:2017年04月26日 点击数:


  4月25日省纪委监察厅网站刊登我区评论文章《红包换不来选票 违纪逃不过查处》,全文如下:


  近日,浙江省天台县一村主任自荐人戴某,在微信群中发放了一个60人总金额100元的红包,为自己竞选村委会主任进行拉票。天台县组织部认为此举涉嫌贿选,取消了戴某的参选资格,并被县公安局处以行政拘留7天和500元罚款。人均不足2元的红包看似是一种消遣和娱乐,但这种包裹着糖衣的“炮弹”终究跨不过严密的纪律防线。


  红包换不来选票。戴某在微信群中发放红包,表面上是“意思意思”,目的却是用金钱换来选民的好感,妄图用“红包”走一条捷径,获得选民选票,取得选举胜利。但贿选一事的败露却正是由于选民在网上举报,这说明人民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人民群众真正需要的是能做实事的干部,喜爱的是能时时刻刻心系群众的干部。个别党员干部与其在换届选举之际用“小恩小惠”引起选民的反感和厌恶,不如踏踏实实思考什么才是人民所需,什么才是人民群众希望获得的红利,用真抓实干带领人民走上致富路。


  违纪逃不过查处。虽然有的网友觉得对戴某的处罚太重,有些小题大做,但我们必须意识到在纪律面前不能讲“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也没有“擦边球”可打。不论红包金额大小,本质上都是钱权交易的腐败行为。如果不对违纪问题抓早抓小,不对作风不实、纪律意识不牢的党员干部严肃问责,那么今天微信群中发放百元红包的候选人明天或许就会变成收受千元红包的“苍蝇”,受到损害的是人民群众的利益。


  认真审视此案,我们不难发现,戴某的违纪行为与其他党员干部的违纪案例一样,都是思想意识松懈、宗旨意识淡化造成的。这说明,党员干部在日常工作生活中不能仅仅依靠纪检机关的监督作用,更要时时问问自己“我是谁”、“为了谁”,给自己思想紧紧“螺丝”。只有把“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牢记心中,才能时刻与党保持一致,才不会做出与人民利益相悖的事情,才能当好党和人民的好干部。


  今年是村、社区“两委”集中换届的一年,在这个关键节点,我们必须要严肃换届纪律,及时解决违法违纪、影响换届选举的苗头性问题。要通过选举把那些一心为民、干净干事、担当作为的人才选到合适的岗位上,让他们做服务群众的贴心人、引导致富的带头人。(石狮埠街道 冯茹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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