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纪委:紧盯两节 纠“四风”不松懈

作者:胡剑锋 汪倩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6年09月30日 点击数:


    重要节点往往是“四风”问题的易发多发敏感期,区纪委抓住中秋、国庆两节,围绕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贯彻落实,进一步强化干部作风建设,营造风清气正的“廉”节氛围。


    用好“放大镜”找问题。区纪委以正在开展的集中整治基层“微腐败”工作为切入点,针对群众反映强烈、发生在身边的不正之风,引导全区各级党组织通过召开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等方式,回归用党内生活解决党员问题的优良传统,督促广大党员干部对标“忠诚、干净、担当”的好干部标准,对照群众关心关切的焦点热点,用“放大镜”查找自身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列出问题清单,建好整改台账,实行销号管理,主动改正作风陋习,弘扬清风正气,树立“为民、务实、清廉”的形象。


    用好“多棱镜”强警示。警示是最好的教育,“两节”前后,区纪委高密度地转发中央、省、市通报10余起,多次下发纪律审查过程中发现的“四风”问题通报,固化“以案明纪、以案说法”的警示教育模式,着重对省纪委两次下发关于“会所中歪风”的典型通报,通过区委常委会、区委中心组学习、党支部大会等形式,传达到每一名党员干部。借助这种来自不同层面、不同程度的典型案例,形成警示教育的“多棱镜”,引导党员干部以案为鉴,强化举一反三思维,切实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律,真正把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严防 “四风”反弹回潮。同时,该区纪委还制发规范性文件,用“七不得”的禁令形式,划定节日纪律“红线”。


    用好“显微镜”严纪律。重申千遍不如问责一次。区纪委在深入剖析“四风”问题频发的重点领域、表现形式等基础上,有侧重地开展节日纪律作风督查,确保有的放矢,提高督查的准确性、实效性。整合全区资源,抽调精干力量,成立4个明察暗访小组,用好用实督查“显微镜”,对高档酒楼、大型商超、私人会所等关键区域进行全面督查,并通过查阅票据、查看清单、实地走访询问等方式,对公款消费等问题进行严密监控,防止用公款送节礼、公款吃饭、公款旅游等“四风”问题的出现。对督查发现的轻微问题,责令进行整改,约谈单位负责;触犯纪律,认真进行核查,发现一起,处理一起,违纪必究,执纪必严,把纪律和规矩严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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