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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纪委:“七不得”划定节日纪律“红线”
为切实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纠正“四风”问题,区纪委紧盯即将到来的中秋、国庆“两节”,下发《关于中秋国庆期间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工作的通知》,对廉洁过节重申相关的纪律要求。
《通知》以全区党员干部为对象,作出了“七不得”的纪律规定:不得违规公款吃喝、公车私用、公款旅游、收送“红包”;不得用公款赠送月饼、烟酒等节礼;不得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和奖金;不得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不得参与用公款支付的高消费娱乐和健身活动;不得出入私人会所;不得利用职务影响要求旅游景区免费或打折安排旅游”。
围绕“七不得”的贯彻落实情况,区纪委、监察局还将在节日期间和节后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重点行业、重点环节、重点场所进行明察暗访。对违反八项规定精神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并点名道姓通报曝光,绝不手软。对领导不力甚至不抓不管,导致节日期间发生严重问题、造成恶劣影响的单位,不仅要严肃追究当事人责任,还要追究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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