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山评论】信息“直通”助力精准监督

作者:胡剑锋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发布时间:2016年05月30日 点击数:


    王岐山同志在福建调研时曾强调,要加快信息化步伐,建设从中央纪委贯通到县级纪委的监督执纪信息管理系统,为监督插上科技的翅膀。为此,福建省纪委研发了“监督执纪信息管理系统”并于去年年底上线。通过这一平台,全省各地各部门监督执纪的动态信息,无须层层累加汇总,可直接上报给省纪委,实现了省市县三级数据传送的直通。


    过去,由于信息报送程序繁琐、环节众多,省一级如果想要了解县一级的工作情况,多数时间不得不通过市一级进行汇总上报。如此一来,不仅数据信息的“新鲜度”不够,有时完整性和真实性也难以保证。有的地方和单位,为了掩盖自身工作不足,在报送的信息数据上“做文章”;有的夸大工作成效,仅从字面上看“成绩显著”、“形势大好”,实际情况却不尽如人意。此外,由于渠道不畅通,省纪委无法实现对地方工作的直接监管,一些基层单位在政策执行上“打折扣”或“滞后”,容易导致“上面雷声大、下面雨点小”情况的出现。


    “监督执纪信息管理系统”上线运行,用科技化的手段,让省对县的精准监督成为可能。对县一级所报送的信息,市一级纪委必须再审核、再把关,只有审核无误的数据,才会被认定有效予以上报,如此,通过逐级压实责任,一级对一级进行指导,能够有效防止地方或部门虚报、漏报、瞒报数据现象发生,最大限度地保证了数据的真实、完整。此外,对于超期录入或者逾期未录的数据信息,信息管理系统自动进行警示提醒,省纪委定期通报,及时传递压力,倒逼基层纪检机关提升效率。


    更为重要的是,省纪委通过这一信息管理平台,下沉一级,借助系统自带的数据分析软件,可以对所报送的数据信息分析研判,全面、直观地掌握全省各地监督执纪态势,及时发现地方和部门在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中暴露出来的问题和不足并给予纠正和指导,推动“四种形态”更好地运用到监督执纪工作中。


    “监督执纪信息管理系统”无疑是一次积极的探索和尝试,也给其他地方信息化建设提供了有益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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