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山区:延长“监督链” 严防“灯下黑”
近年来,景德镇市珠山区纪委按照“打铁还需自身硬”的要求,强化对纪检监察干部的日常教育监督管理,延长“监督链”,严防“灯下黑”,着力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监督执纪队伍。
夯实接受监督意识。该区纪委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每月召开一次学习会,会前定好学习计划,会中做好学习发言,会后撰写学习心得,先后组织全区纪检监察干部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两条例一准则”等党纪党规,加强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增强纪律观念,筑牢思想防线。同时,还采取专题通报及时学、警示案例定期学、工作业务交流学等灵活多样的方式,引导纪检监察干部牢固树立“执纪者必先守纪、监督者必受监督”的意识,今年以来,组织学习各类典型通报20余次,观看警示教育电教片10余场,受教群体覆盖到区、镇(街道)、村(社区)三级纪检监察干部,在以案明纪、以案说法的同时,进一步夯实了全区纪检监察干部接受监督的意识。
拓宽群众监督渠道。该区纪委以珠山廉政网、“清廉珠山”微博和微信三大网络平台为载体,主动公开纪检监察机关的业务工作流程,让群众在知情知晓纪检监察机关权力运行情况的基础上,参与到对纪检监察干部权力使用的监督中,将群众监督置于纪检监察工作开展的全过程。此外,畅通群众举报渠道,开通投诉举报“快车道”,公布举报电话和邮箱,对反映纪检监察干部的举报线索,快速办理、快速处理,并及时向社会各界公开公布处理结果,积极回应群众的关心关切,增强群众参与监督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完善制度监管机制。该区纪委把完善内部监督制约机制作为自身建设的重要内容、关键抓手,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朋友圈”、“生活圈”、“社交圈”的监管,印发《珠山区纪委监察局领导班子改进工作作风若干规定》,《全区纪检监察干部公务活动若干规定》,用制度约束纪检监察干部言行举止。不断完善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督促全区纪检监察干部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准确掌握纪检监察干部的思想动态、工作情况、家庭收入等,做到早预防、早提醒、早处理,1名街道纪工委书记因未如实填报个人有关事项被全区通报。加大对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处理力度,1名镇纪委书记履行监督责任不力,被调离纪检监察系统,释放了违纪必究、执纪必严的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