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纪检监察报刊登珠山评论文章《履行责任当义不容辞》

作者:胡剑锋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发布时间:2015年09月25日 点击数:


   9月25日,中国纪检监察报“观点1+1”栏目刊登区纪委干部胡剑锋撰写的文章《履行责任当不容辞》。

观点1+1


      新闻事件:著名作家二月河日前接受媒体采访,就河南省新乡市委原书记李庆贵因下属贪腐被免职一事表示,“管辖范围内出现重大贪腐问题,长期不觉察不处理,本身就是一种失职。这种事情应该说是共产党从严治党、严于问责的一个表现。”“在我们从严治党的今天,遇到这样一个情况,对全体干部也是敲了一个警钟。从这个意义上来说,我认为李庆贵他不冤。”


履行责任当义不容辞


二月河一句“我认为他不冤”,反映了当下公众对正风反腐的认同与支持。

身为新乡市委领导班子的“班长”,李庆贵担负着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诚然,三名厅级干部的“落马”,与他们自身“三观”扭曲密不可分,但和李庆贵管理上的失之于宽、失之于软也不无关系。试想,如果“咬耳朵、扯袖子”成为监督常态,“红红脸、出出汗”的情况常有,他们又何至于此?

中央纪委以转发河南省委通报的形式传达李庆贵被免职一案,释放了中央对落实“两个责任”绝不是言之不预、教而不诛的强烈信号。作为党政一把手,党风廉政建设是应尽之责、分内之事,如果置身事外,做“言语的巨人、行动的矮子”,等来的注定是追责问责的严厉“板子”!

权力就是责任,责任就要担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是一场不见硝烟的战役,只要是党内一分子,在党就要爱党,更要为党,履行责任当义不容辞。丢掉“乌纱帽”的李庆贵,实非偶然,也绝不冤,身为党员领导干部,只有彻底认清权责对等之理,用好手中之权,扛起肩上之责,才能无愧于党,无愧于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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