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山区纪委区监委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作者:佚名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23年08月16日 点击数:

按照市委统一部署,2022年9月15日至11月18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对区纪委区监委机关进行了巡察。2023年1月18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向区纪委区监委机关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巡察工作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区纪委区监委及区纪委书记、区监委主任组织落实整改情况

(一)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整改自觉。区纪委区监委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以自我革命的精神,认真抓好整改落实。2023年1月18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反馈巡察情况后,区纪委书记、区监委主任立即主持召开区纪委常委会,组织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系列讲话精神,及时研究部署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教育引导全区纪检监察干部充分认识巡察整改的重要意义,拧紧思想阀门、凝聚思想共识,把巡察整改作为讲政治守忠诚、纵深推进自我革命、全面从严治党的具体行动,严肃对待、狠抓落实,确保巡察整改工作高效有序推进。

(二)加强组织领导,压实整改责任。区纪委区监委切实扛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成立区纪委区监委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区纪委书记、区监委主任担任组长并负总责,其他班子成员分别牵头负责,委机关各科室具体负责的工作格局,强化对整改工作的统一领导、统筹部署、协调推进和督促落实。区纪委书记、区监委主任切实担负起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坚持亲自抓、具体抓、抓到底,直接调度整改工作,听取工作汇报,多次到整改责任科室了解整改进度,协调解决有关问题,先后主持召开区纪委常委会、巡察整改专题会议7次,有力有序有效推进整改工作。在51个具体问题整改过程中,区纪委书记、区监委主任亲自牵头负责“政治学习不够深。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有欠缺”等4个具体整改任务。并坚持自我加压、率先垂范,及时传达学习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再次重温了党的二十大精神等内容,带领班子成员不断增强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确保巡察整改工作落实到位。

(三)细化整改举措,扎实推进整改。市委第二巡察组向区纪委区监委机关反馈了巡察意见后,区纪委区监委高度重视,研究制定整改落实意见和整改工作方案,印发《珠山区纪委区监委关于认真做好市委第二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的通知》,并下发到各街道纪工委、各派驻纪检监察组,要求认真贯彻落实。针对巡察反馈意见的4个方面、51个具体问题,区纪委区监委细化分解,提出了125条整改措施,形成《市委第二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区纪委区监委整改任务分解表》,并对整改工作实行项目化管理,细化任务分工、责任部门和完成时限,确保高质量完成整改。

(四)强化工作调度,从严落实整改。为持续深化整改落实,2023年2月20日,区纪委区监委召开2022年度民主生活会暨市委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会上区纪委书记、区监委主任对照2022年度民主生活会确定的6个方面问题和市委巡察发现的4个方面问题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从思想、工作、作风等方面深入剖析原因、提出整改措施,并对巡察整改工作再提要求、再做部署,其他班子成员充分发扬刀刃向内的自我革命精神,自我批评不遮不掩,互相批评坦诚相待,进一步锤炼了忠诚干净担当的政治品格。通过以上率下、示范带动,为委机关各科室开展巡察整改作出表率。同时,区纪委区监委坚持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重点任务,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有力的措施、最严格的要求扎实推进整改工作,定期调度整改进展情况,并建立健全整改工作台账,抽调委机关精干力量专门负责巡察整改工作,对整改工作实行精细管理,做到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到位一项、销号一项,推动各项整改任务按计划按步骤推进,确保整改不留死角、问题清仓见底。

二、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的具体情况

(一)巡察反馈具体问题整改进展情况。根据市委第二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区纪委区监委机关将反馈的4个方面问题,细化分解为51个具体问题,提出了125条整改措施。截至2023年4月20日,51个问题,有40个完成整改,占78.4%;10个部分完成、1个正在推进,已完成整改的继续巩固成效。共51个问题涉及的125条整改措施,已完成111条,占88.8%。其中,应在4月20日前完成的整改措施有80条,已全部完成,应在7月20日前完成的整改措施有20条,已完成12条,应在12月31日前完成的整改措施有25条,已完成19条,暂未全部完成的14条也在逐步推进中。针对教育整顿、意识形态、案件保密管理工作责任制、作风建设及优化监督机制开展专项治理5次,制定完善制度17项。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1.“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及省委、同级党委、上级纪委监委机关工作要求不够到位”方面

(1)关于“政治学习不够深”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认真落实“第一议题”制度,2023年以来共召开6次区纪委常委会,及时传达学习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真正使政治理论学习抓在平常,落在实处;二是采取区纪委区监委班子成员带头学、集中学、个人学等形式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上级纪委监委的工作要求,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2022年10月28日,区纪委区监委主要领导到挂点的珠山街道御窑社区开展了党的二十大精神宣讲,进一步激发了党员干部学习二十大精神的热情。

(2)关于“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不认真”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印发《关于进一步健全完善珠山区纪委区监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实施意见》,制定《中共珠山区纪委理论学习中心组2023年学习计划》,精心筛选学习选题,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真正做到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二是定期开展理论中心组学习,2023年以来,共开展理论中心组学习3次,各班子成员围绕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推进自我革命的重要论述等主题进行了交流发言。

(3)关于“学用结合不紧密”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坚持原原本本学、熟读精思学,召开区纪委常委会及时传达学习中央、省、市纪委有关精神和要求,做到学以致用、用以促学。2023年以来,区纪委常委会共传达学习中央、省、市纪委有关精神和要求6次;二是组织全区纪检监察干部开展“传承红色基因 守牢纪法底线”竞赛活动,将理论知识与纪检监察工作相结合,强化纪检监察干部革命传统教育和纪律教育,推动提升工作质效;三是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组织党员干部定期开展集中学习,加强交流研讨。通过区纪委区监委班子成员带头领学、邀请专家辅导讲学的形式,围绕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上了3堂党课,教育引导委机关党员干部学深悟透党的二十大精神,切实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推进纪检监察工作的具体举措,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

(4)关于“区纪委常委会决策不严肃”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制定《中共珠山区第十二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委会工作规则》,共分为六章二十七条,明确了区纪委常委会的职责,对会议、文件审批、组织原则等内容和事项进行具体细化,严格规范区纪委常委会各项工作;二是严格按照规定要求,指定专人(非临聘人员)做常委会会议记录,并按照规定规范详细记录会议事项,确保会议记录真实完整。巡察后,未再出现会议记录本穿插使用、用活页记录本记录、以及胶装成册、撕页、粘贴、补录等情况。

(5)关于“区纪委常委会决策结果执行中被打折扣、搞变通”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由区纪委办公室将区纪委常委会会议决定的事项,梳理汇总形成会议纪要,并下发工作提示至承办科室,督促承办科室按照会议决定认真抓好落实;二是由区纪委办公室对区纪委常委会会议决定事项落实情况进行持续跟踪,围绕案件查办工作,下发工作提示1份至相关承办科室,督促其严格按照要求,完成相关工作,目前已落实到位;三是办案科室通过报送线索处置方式审批表、执纪监督办结审批表、审查调查报告等方式,将承办案件结果及时向协管、分管领导汇报,并由协管、分管领导签字,在执行过程中有与区纪委常委会及领导班子决策不一致的地方,及时纠正偏差;四是案审室加强对案件办结执行的督促审核,通过由协管、分管领导签发补充材料通知书的形式将发现问题及时向承办科室反馈,并督促尽快补充完善,2023年以来,共下发1份补充材料通知书;五是对区纪委常委会决策执行落实不力的,由干监室依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目前暂未发现存在对区纪委常委会决策执行落实不力的相关人员。

(6)关于“全面发挥专责监督职能作用不够充分,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有欠缺”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制定《关于加强干部作风建设监督保障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实施方案》,建立珠山区营商环境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线索处置情况台账,并通过开展明察暗访、约谈提醒、下发工作提示、通报曝光等形式,严查损害营商环境问题,共开展暗访18次;二是制定《2023年元旦春节期间开展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监督检查的工作方案》,组建3个监督检查组开展监督检查。对监督检查发现的3个方面问题,分别向新厂街道、周路口街道、石狮埠街道3家单位下发工作提示,督促其立行立改,补足短板弱项,建立健全制度机制;三是通过下发工作提示的方式,组织全区各部门、各单位围绕“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开展自查自纠,推动党员干部增强宗旨意识,转变工作作风。同时,对2起损害营商环境典型问题进行通报,持续发挥警示教育作用;四是综合运用明察暗访、随机抽查、全覆盖检查等方式,围绕常态长效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对短板点位、薄弱环节开展监督检查,督促相关部门及时整改,2023年以来,共下发督查专报5期;五是2022年11月20日至12月5日,区纪委区监委机关、派驻纪检监察组以及区委巡察机构37名干部闻令而动、尽锐出战,组成6个监督检查组下沉10个街道及经开区、69个社区、537个核酸检测点开展疫情防控监督检查,督促全区各部门各单位以“快一步、严一分”的政治自觉把纪律挺在疫情防控第一线。

(7)关于“协助区委打通监督渠道不够有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部分完成整改。一是强化政治监督,已收集各街道、区直各部门2022年度政治生态报告,通报被监督单位政治生态情况,督促相关责任单位提出具体有效的整改措施,及时整改到位;二是强化干部“实战”经验,抽调7名基层干部到我委跟班学习,选派9名纪检监察干部到上级纪委参与办案、巡察、教育整顿督导,切实履行监督职能;三是定期召开线索、案件分析调度会,掌握问题线索处置情况,2023年以来,案管室共下发督办提示17份;四是督促处分执行,对受处分人员的处分决定已向所在党组织或单位宣布,并报组织、人事部门归档,整理完成副科级以上党员干部受处分人员、党员受到重处分的人员登记表,并附处分决定书等材料报送区委办;五是融合贯通监督力量,按照片区协作机制,由第一、第二、第三纪检监察室牵头,召开3个片区工作会议3次,推动纪律监督和派驻监督贯通融合;加强部门横向联系,邀请财政、审计等部门参与案件分析会,对可能存在的问题线索加强沟通衔接;紧盯重点工程建设项目运行,2023年3月31日,由区纪委区监委牵头,邀请发改、财政、住建等部门共同召开工程建设领域监督工作联系会,采取由相关责任单位每月定期报送项目进展,我委组成专项监督检查组对项目进展开展督查,动态掌握工程运行情况。

(8)关于“专项监督‘以室代委’,监督效果不明显”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加强统筹调度,将相关业务工作纳入区纪委常委会议题,形成会议纪要,每月按工作需要听取相关业务科室汇报监督检查情况,并对下一步工作进行研究部署,2023年以来,区纪委常委会听取相关业务科室汇报工作2次;二是制定《珠山区纪委区监委协作片区运行工作机制》,构建“委领导+班子成员+纪检监察室+街道纪工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审理室”的统筹协作工作模式,切实凝聚工作力量,推动纪检监察工作再上新台阶;三是围绕城市治理、征地拆迁、营商环境、作风建设等重点内容,结合片区协作机制,制定深入开展日常监督工作计划,切实提高监督质效。如,督促区住建局围绕干部监管、临时人员聘用、房屋征收工作规范化等方面,制定《珠山区住建局干部管理办法》《珠山区房屋征收与管理工作制度(试行)》等6项制度。

(9)关于“进取意识不强”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有序开展一体化业务人才培养,进一步优化人员配置,在原培养对象基础上吸纳新的培养对象,做到“老中青”合理搭配,注重发挥“传帮带”作用,确保新手快速成长为行家里手;二是创新工作方式方法,2023年4月3日,召开严重违纪违法案经验交流会,第一、第二、第三纪检监察室和案审室分别交流了办案经验,总结分享好的经验做法,切实提升查办案件能力水平;三是强化片区协作工作机制,组成3个监督落实组,在每个片区范围内围绕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进展情况及整改措施落实情况等方面,对区直相关责任单位开展督查,发现普遍性问题3个,已督促立行立改,确保按时整改,取得实效。同时,对街道纪工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进行考核,适时通报考核有关指标完成情况,以考核促实干、以考核促执行、以考核促提升、以考核促发展,持续激发街道纪工委担当作为、干事创业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10)关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有漏洞”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的培训,2023年3月29日至3月31日,举办了2023年珠山区纪检监察系统干部综合业务培训班,提升纪检监察干部业务能力和专业化水平;二是健全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制定《珠山区纪检监察机关岗位风险指南》,督促各科室排查风险点,定期开展监督检查。

(11)关于“案件管理有些制度执行不够有力,有一定的案件风险隐患”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严格落实线索分流、保密等相关制度,组织案管室全体人员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关于做好全国两会期间审查调查安全工作的提示》等文件;二是明确案管室由室主任专门负责线索分办、线索材料管理等事宜,并签订《保密承诺书》,压实工作责任,坚决消除风险隐患;三是加强案卷管理,审理室督促各纪检监察室、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和各街道纪工委认真填写移送审理登记表,并将移送审理的案卷装订成册,审理结束后及时移送档案室进行归档,切实堵塞档案管理漏洞。

(12)关于“纪检监察保密工作防范风险意识薄弱”的问题

整改情况:部分完成整改。一是编制《珠山区纪检监察系统保密制度学习资料汇编》,组织纪检监察干部认真学习,督促各科室严格执行保密制度,对违反保密纪律的将严肃处理;二是由办公室、干监室牵头,2023年3月14日,组织专题学习《纪检监察工作保密规定》《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等各项制度,并不定期组织学习相关保密要求,督促全区纪检监察干部切实树牢保密意识。

(13)关于“履行主体责任不到位,未按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要求开展工作”的问题

整改情况:部分完成整改。一是以建设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班子为目标,认真开展好理论中心组学习,进一步提高班子成员的政策理论水平和履职尽责本领;二是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认真制定《珠山区纪委区监委意识形态工作报告和通报制度》,决定年中听取1次意识形态工作专题汇报;三是将意识形态工作作为机关党支部年度理论学习重要内容,引导党员干部不断加强理论武装,提高政治素养,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

(14)关于“区纪委监委机关对意识形态工作不够重视”的问题

整改情况:部分完成整改。一是提高政治站位,认真制定《珠山区纪委区监委意识形态领域风险防控工作机制》,认真执行《珠山区意识形态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明确由一名区纪委副书记、区监委副主任分管意识形态工作;二是高度重视意识形态领域工作,决定在年中召开1次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意识形态工作,牢牢把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主动权、管理权和话语权。

(15)关于“意识形态工作体制机制不够健全”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健全完善意识形态工作机制,制定了《珠山区纪委区监委舆情应对处置工作预案》、《珠山区纪委区监委对外宣传发布“三审三校”有关规定》等制度,区纪委区监委各班子成员2022年度述职报告均已纳入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相关内容;二是区纪委十二届三次全会已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全会报告的重要内容,同时,区纪委区监委班子成员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民主生活会的重要内容,接受监督和评议。

2.“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不够深入”方面

(16)关于“落实主体责任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正在推进中。一是根据工作开展实际情况,决定在年中召开1次研究部署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专题会,做好上半年工作总结及下半年工作安排;二是已制定区纪委区监委机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计划、责任清单,决定在年中制定区纪委区监委“一岗双责”责任清单,确保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到实处。

(17)关于“开展政治谈话效果不佳”的问题

整改情况:部分完成整改。一是充分发挥好政治谈话监督作用,已制定2023年区纪委区监委开展政治谈话工作方案,计划5月中旬前开展一次政治谈话,切实提高政治谈话效果;二是不断建立健全谈心谈话工作机制,2023年2月24日至3月17日,区纪委区监委班子成员同分管、协管科室负责人、科室工作人员开展了一次“敞心扉、提不足、促发展”谈心谈话活动,切实谈出了“温度”、“深度”、“力度”,提高了队伍凝聚力和战斗力。

(18)关于“履职尽责担当精神不足”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强化责任意识、奉献意识和为民意识,通过谈心谈话、上党课等方式,加强理想信念教育。2023年3月,开展了一系列“学雷锋 做暖心纪检人”主题活动,引导纪检监察干部用实际行动传承新时代雷锋精神,忠诚履行职责,勇于担当作为;二是消除干部本领恐慌,2023年2月22日至23日,组织纪检监察干部赴南昌现场观摩全省纪检监察系统大比武决赛,2023年4月9日至14日,选派纪检监察干部参加全省纪检监察宣传工作会议暨业务培训班,切实加强思想淬炼、政治历练、实践锻炼、专业训练,锻造既有高尚“医德”又有高超“本领”的铁军队伍;三是增强干部队伍凝聚力,2023年4月7日,开展“提振斗争精神 锤炼实干作风”主题党日活动,组织纪检监察干部赴浮梁县兴田乡参观程家山烈士陵园,重温浴血程家山皖赣边苏区斗争史,提高工作价值感和自豪感;四是让关爱和监督一起到“家”,2023年4月17日,印发《关于开展政治家访活动的通知》,组织开展“走心式”政治家访活动,对干部政治上关心关爱,纪律上提醒教育,心理上人文关怀,以真心建起单位与家庭之间相互沟通“连心桥”。

(19)关于“履行监督首要职责有差距”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强化问题线索处置跟踪督促,已召开3次线索、案件分析调度会,切实提高线索办理效率和质量;二是对“一函了之”的信访件和问题线索进行全面梳理,制定《信访件函询情况登记表》,根据所收问题线索,对照起底分析,做到综合研判,精准处置。

(20)关于“履行审查调查核心职责不够有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加快积案办理,严格依纪依法依规开展问题核查,深入查办案件表象后隐藏的作风和腐败问题,做到查深查透;二是对实名举报案件开展回访工作,耐心向举报人做好政策解释,法律释明工作,对举报人提出的正当疑议,记录在案,待进一步查实后向举报人进行反馈。2023年4月4日,向1名实名举报人反馈了办结情况,举报人表示接受。

(21)关于“线索处置不当”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案管室制定《线索办结情况一览表》,定期向协管、分管领导报送问题线索处置和案件核查情况,对处置核查结果明显存疑的问题及时提出并纠正;二是信访室认真梳理2023年1-3月信访件目录台账,定期向协管、分管领导报送信访件处置情况,目前暂未发现处置核查结果明显存疑的信访件;三是严把分类“研判关”,信访室严格按照《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精准研判信访举报,做好每起信访件的分办、上报工作,确保信访件“零积压”;四是审理室认真审理本级纪委移送的案件,精准定性量纪,出具审理报告,由协管、分管领导签字,对案件调查过程中的办案程序、办案时限、处分程序和报请程序等进行严格审核把关,确保程序合法,同时加强对街道纪工委查办案件的指导,认真审理纪工委报送审理的案件,确保每起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量纪适当、运用精准。

(22)关于“内部监督斗争性不强”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坚持刀刃向内,加大监督力度,制定了《珠山区纪委区监委开展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教育整顿实施方案》,对涉及纪检监察干部问题线索严肃查处,严防“灯下黑”。对不同程度存在“怕、慢、假、庸、散”问题的班子成员和纪检监察干部,通过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等方式,严肃提出批评意见,要求限期作出整改,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提振干部队伍精气神。

(23)关于“制度执行不够有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重申相关工作纪律,加强内部监督,及时转发《江西省纪检监察机关对纪检监察干部打听案情、过问案件、说情干预登记备案暂行办法》,并组织各街道纪工委、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委机关各科室认真学习,保证执纪执法权正确行使。二是要求全区46名纪检监察干部签订“五不”承诺书(即:不擅自打听涉及执纪审查工作秘密,不越权对执纪审查工作提出具体要求,不私下会见、联系被审查人、涉案人员及其特定关系人,不擅自向被审查人、涉案人员及其特定关系人传递情况,不擅自要求在违纪实施认定和责任认定、纪律处分等方面给与被审查人特殊对待),加强自我监督约束,真正做到忠诚干净担当。对存在违规打听案情、跑风漏气、说情干预的情况及时向协管、分管领导及区纪委区监委主要领导报告并登记备案,提出相应处置措施。

(24)关于“执法办案程序不严格”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增强依法依规办案意识,组织办案科室认真学习审查调查安全、领导首谈、安全首课、加强办案工作请示报告等办案程序,严格按照程序开展案件办理工作,共开展学习会8次;二是加强办案安全日常检查,2023年以来,案管室累计抽查检查走读式谈话室录像80份;三是强化案件质量审核把关,严格执行乡案县审工作办法,加大对街道纪工委案件查办工作的指导力度。对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程序不合规的案件坚决退回,要求重新调查或补充调查。

(25)关于“干部作风不够实”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坚持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通过开展谈心谈话,检查抽查工作作风,层层传导压力,压实工作责任。2023年,区纪委区监委班子成员带头认真撰写年度述职述德述廉述法报告,总结成绩与经验,找出问题与教训,科学安排部署来年的工作;二是加强对干部全方位管理和经常性监督,采取进门入户、促膝交谈、“拉家常”等方式认真开展政治家访,深入了解纪检监察干部的家庭情况、兴趣爱好,用心听取干部家属对纪检监察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对家访中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醒教育,激励干部敢于担当、积极作为。

(26)关于“‘怕慢假庸散’问题不同程度地存在”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加强委机关作风建设,2023年4月18日,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干部日常管理严肃工作纪律的通知》,及时发放到每名干部手中。组织干监室、办公室对各科室上下班考勤等工作作风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切实整治不作为、慢作为问题,从严从实强化内部监督,提振干部队伍精气神,对发现的问题记录在案,纳入个人年度绩效考核,倒逼责任落实。

(27)关于“‘三转’工作未完全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纠正思想认识偏差,2023年4月20日,召开街道纪工委书记专题会,讲政策,理思路,明职责,教方法,要求各街道纪工委书记认真落实“三转”要求,聚焦中心,回归主业。同时,向各街道党工委、纪工委下发工作提示,再次强调“三转”工作要求,明确纪工委书记必须专职专责,推动街道纪工委抓实主责主业。

(28)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件处置效果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加强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相关案件的办理力度,对每一起案件深入分析研判,对背后的风腐一体问题做到查深查透;二是加强统筹协调,建立了2023年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线索台账,党风室每月对问题线索办理情况进行跟踪督办,推动核查工作走深走实;三是充分发挥反面典型的警示教育作用,对2起享乐主义、奢靡之风问题进行了通报;四是督促承办科室加大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线索的处置力度,对超期未处置的,每月中旬书面进行提示督办,已下发督办提示22份;五是坚持移送一起审理一起,对未移送或发现的问题线索,及时与办案科室沟通,向案发单位发出纪检监察建议书,2023年已发出纪检监察建议书2份;同时,扎实做好后半篇文章,2023年4月18日,督促区城管局召开全区城管系统警示教育大会,强化警示震慑。

(29)关于“深入一线了解情况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部分完成整改。深入开展“千干入万企、党建促发展”活动,委机关帮扶干部采取当面沟通交流、电话联系等方式定期深入挂点企业,宣传和讲解中央及省、市、区促进企业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引导帮助企业用足用活用好政策,对于企业反映的诉求困难尽力协调解决,推动各项惠企政策落实落细落地。下一步,将统筹安排委机关干部开展走访调研,更多地了解基层干部和群众的诉求,更好地把各项工作做强做实。

(30)关于“解决民生领域问题不及时”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信访室按照信访举报工作流程,对涉及民生领域问题线索及时分办,对即将到期信访件下发督办提示,2023年已下发督办提示6次;二是各办案科室坚持不等不拖,快查快结,对未办结的积案全面排查梳理,把握工作进度,及时盘点销号,依规依纪依法化解积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新增问题线索即接即办,严防积压。

(31)关于“查处群众身边腐败问题的力度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部分完成整改。一是建立群众身边腐败问题线索台账,每月对问题线索办理情况进行跟踪督办,针对区纪委督查发现的1起损害营商环境问题,里村街道党工委对2名社区干部给予通报批评处理;二是加大曝光力度,对2起损害营商环境典型问题进行了通报,持续发挥警示教育作用。

(32)关于“工会执行财务管理规定不严格”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单独建立工会经费专账,严格执行工会经费开支范围和标准,认真遵守财务纪律、经费使用纪律,根据经费收支情况,在规定的开支上限标准内安排好各项工会活动;二是按照财务公开的相关规定,坚持每年对工会经费开支使用情况进行公开,2023年已将工会收支情况向区纪委常委会报告1次,并将在年底召开机关工会会员会议,将收支情况向全体会员予以通报。

(33)关于“采购程序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2023年3月31日,组织办公室、财务室工作人员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及《江西省政府采购管理实施办法》等相关制度,进一步掌握政府采购相关政策规定,确保依法采购、阳光采购、廉洁采购;二是制定《区纪委区监委财务管理制度》,规范财务运转流程,提高财务管理水平,增强风险防控能力,确保财务运行安全高效;三是严格执行采购程序,对需要走政府采购程序的办公用品,一律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交易系统上进行挂网,推送到江西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待商家接单后确定采购合同,收货后再予以结算。

(34)关于“打字复印相关手续不符合相关规定”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与区发展中心签约打字复印中介服务机构签订打字复印服务合同,规范打字复印相关程序,确保符合相关规定;二是制定《珠山区纪委区监委对外委托打印制度》,严格限制委托打印的范围,未按要求进行打印的,费用不予结算。

(35)关于“差旅费报销手续不合规”的问题

整改情况:部分完成整改。2023年3月31日,组织办公室、财务室工作人员认真学习《中央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差旅费报销程序,同时,严把审核关,要求出差人员出差前填报出差审批表,出差后填报差旅费报销表,对符合报销程序的按照《景德镇市市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报销标准予以报销,不符合程序的不予报销。

(36)关于“财务原始凭证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2023年3月31日,组织办公室、财务室工作人员认真学习《财务原始凭证管理规定》,严格按照《规定》要求,填写、接收财务原始凭证;二是财务室在接受其他单位原始凭证时,明确接收要求,不合规范的坚决拒收,杜绝接收热敏纸等易褪色模糊凭证,保证财务原始凭证可长久保存。巡察后,本委未再接收过热敏纸等易褪色凭证。

(37)关于“下拨资金把关不严”的问题

整改情况:部分完成整改。对下拨资金进行全面盘点清查,区纪委区监委班子成员带队对珠山街道等9家单位下拨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回头看”,督促定期汇报资金使用情况,并就资金使用开展自查,确保每一分钱都用在刀刃上。

(38)关于“资金使用存在廉洁风险”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严格落实《珠山区纪委区监委机关财务管理制度》,规范财务管理行为,优化支出结构,充分发挥资金的使用效益,确保机关工作正常进行;二是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对3000元以上额度资金的使用严格执行常委会讨论通过程序,2023年1-3月,区纪委常委会会议审定资金使用3次。

(39)关于“专项资金使用监管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制定《珠山区纪委区监委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规范专项资金使用审批程序,明确专项资金的使用范围,保证专款专用。

3.“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不够扎实”方面

(40)关于“班子成员和各部室沟通协调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采取各科室负责人定期列席区纪委常委会(扩大会)方式,班子成员轮流领学专责监督业务知识,并听取相关业务科室工作汇报2次;二是各班子成员通过协作片区的形式加强工作调度和业务指导,共开展调度会3次,推动分管业务科室工作水平再提升;三是建立各科室工作半月报制度,各科室工作经协管领导审定后,报办公室汇总,并向所有班子成员传阅,全面反映各科室工作情况。

(41)关于“‘三重一大’制度执行不够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严格执行“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凡属“三重一大”事项均经过区纪委常委会会议集体讨论,2023年以来,共讨论4次;二是健全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办公用品管理制度》《印章管理制度》《会议制度》《外出请销假报备制度》等各项制度,并认真贯彻执行,如对办公用品严格管理,制定了办公用品领取登记台账,2023年以来共登记235次。

(42)关于“机关党建工作与纪检工作融合度不高”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2023年3月28日,召开党建工作专题会,研究部署2023年度机关党建工作,找准找实党建工作切入点;二是积极探索构建“党建+”工作模式,以党建为引领,印发《珠山区纪委区监委关于成立片区协作党员领导小组的通知》,明确三个片区组长、副组长及成员,每个片区定期组织研究业务工作,推动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步推进、同向发力、同频共振。

(43)关于“领导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责任不够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组织班子成员通过参加机关党支部“三会一课”的方式,持续加强政治理论和党建业务知识的学习,夯实思想基础,提升党建业务水平;二是不断建立健全谈心谈话工作机制,要求各街道纪工委、委机关、各派驻纪检监察组逐级适时开展谈心谈话,变“变动谈话”为“主动交心”,激发干事创业精气神;三是按照“一案一支部”的原则,在成立专案组的同时,跟进成立临时党支部,将参与专案办理的全体党员干部纳入临时党支部统一管理,切实做到审查调查工作开展到哪里,党组织就建到哪里,党员干部的学习教育、监督管理就延伸到哪里。

(44)关于“机关党支部换届选举违反相关规定”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等有关规定,制定《中共珠山区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关党支部委员会换届选举办法》,于2023年2月23日召开党员大会,对机关党支部委员会进行换届选举,明确珠山区纪委机关党支部委员职责分工,推动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规范、有序开展;二是严格落实“申请入党、入党积极分子培养、发展对象的确定和考察、预备党员的接收、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和转正”5大环节25个步骤要求,于2023年2月23日召开支委会,对党员发展流程再学习,提升党建工作规范化水平。

(45)关于“机关党支部学习有走过场现象”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制定《中共珠山区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关支部委员会2023年理论学习计划》,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定期开展思想教育和理论学习。2023年以来,机关党支部围绕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重要论述、二十届中纪委全会精神等方面开展学习17次。

(46)关于“队伍建设有差距,人员力量不足问题凸显”的问题

整改情况:部分完成整改。坚持好中选优,加强队伍建设。2023年,在区委支持下,新选任区委巡察办主任1名,区委巡察组组长1名、副组长1名,区纪委执纪保障中心主任1名。定期与区委组织部、区委编办沟通协调,力争12月底前,配齐配强区纪委区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案件审理室和各派驻纪检监察组人员,充实监督力量。

(47)关于“一体化培养专业人才有不足”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持续做好一体化培养工作,扩大培养范围,更新培养对象,文字综合类小组在原有2名组员的基础上新增加了2名组员,监督审调类小组在原有7名组员的基础上新增了6名组员,努力锻造“复合型”纪检监察干部。

(48)关于“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专业化能力不强”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2023年以来,共选派纪检监察干部参加各级业务培训班6次,有效提升纪检监察干部业务能力;二是积极与区委组织部、区委编办协调沟通,争取引进金融、财务、审计等专业紧缺型人才。目前,已将一名区重点项目推进中心副主任(有在竟成镇财政所工作经历)调入我委执纪保障中心。

4.“落实巡视、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和主题教育检视问题整改不够到位”方面

(49)关于“套用区委整改措施,会议研究、任务分解、责任到人停留在表面上,没有落实到具体责任科室”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制定《市委第二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区纪委区监委整改任务分解表》,明确责任单位及责任人,保证任务落实到具体责任科室;二是召开7次巡察整改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整改相关工作,推动提升巡察整改工作质效。

(50)关于“乡镇纪委‘三转’还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按照片区协作工作机制,加强对街道纪工委的业务指导,推动街道纪工委聚焦主责主业,强化监督执纪。改进考核方式,将监督执纪情况作为对街道纪工委考核的主要指标,制定并印发《关于开展2022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工作的通知》,对街(区)2022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进行考核打分,并下发工作提示,通报各街道2023年1-3月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有关指标情况,推动基层纪工委做到思想上必须“转”,工作上自觉“转”。

(51)关于“在主题教育检视过程中,查找问题浮在表面,整改措施不具体,存在整改不务实现象”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通过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等形式,督促党员干部深刻查摆自身问题,严肃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2023年2月20日,召开珠山区纪委区监委班子2022年度民主生活会暨市委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2023年2月23日,召开组织生活会,由各党小组组织党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二是结合珠山工作实际,制定《珠山区纪委区监委开展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教育整顿实施方案》,对教育整顿的目标任务和对象范围等方面提出总体要求,明确了学习教育、检视整治、巩固提升三个环节的方法步骤,从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加强宣传引导、做好结合文章四个方面提出具体要求,推动教育整顿走深走实。

三、持续深化整改和巩固扩大巡察整改成果的工作打算

我委将以市委此次巡察为契机,以问题为导向,深入推进整改全面落实到位。同时,围绕市委第二巡察组对区纪委区监委工作提出的宝贵意见建议,在“常、长”两字上下工夫,确保问题整改与建章立制同步推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为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瓷都先行区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一)扛稳扛牢责任,坚决完成整改任务。区纪委区监委以强烈的政治担当、严实的作风,抓紧抓实整改工作。对正在推进、近期可以完成的整改事项,按照既定目标和措施抓好整改,不松劲、不减压,直至见到成效。发扬“钉钉子”精神,督促责任科室切实扛起责任,克服困难,落实任务。对需要中长期完成的整改任务,按照既定的方案,扎实推进后续整改,确保如期完成任务。

(二)坚持“举一反三”,持续深化整改成果。始终把巡察反馈意见作为一面镜子,经常对照,查找差距,坚决克服“过关”心理,将巡察整改作为一项长期任务来抓,坚持举一反三、查漏补缺,结合整改落实工作,梳理完善现有制度,特别是要检查已整改到位事项有无“反弹”“回潮”现象,整改中出台的制度文件、政策措施是否得到贯彻落实。

(三)聚焦忠诚履职,不断强化队伍建设。以巡察整改为契机,全面补齐短板和不足,推动全区纪检监察工作再上新台阶。把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长期政治任务,健全完善“第一议题”等学习制度,不断提高理论修养。持续抓好全员培训,以提升政治能力、把握执行政策能力、纪法双施双守能力等为重点,分类强化专业训练、实践锻炼和一线历练。持续深化调查研究,坚持边学习、边调研、边工作、边总结,加强对全局性、前瞻性、趋势性、规律性问题的研究,做到精准施策施治。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798-8531122;电子邮箱:zsqjwbgs@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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