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届区委第一轮巡察工作动员部署会召开 市委将同步开展巡察工作指导督导

作者:佚名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21年12月08日 点击数:


        12月7日下午,十二届区委第一轮巡察工作动员部署会召开。会议传达学习了全省巡察干部业务培训班暨新任职巡察办主任集体谈话会精神,区委常委、区委组织部长、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朱志梁宣布本轮巡察任务分工决定,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区监委主任、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张志刚出席会议并作动员讲话。市委巡察指导督导组副组长罗震宇以及指导督导组其他成员到会指导。



        会议指出,要认真对标对表准确把握巡察监督重点,聚焦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省委、市委、区委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主动适应新形势、服务新任务。要坚持严的主基调,始终保持巡察的权威性、震慑力和推动力,牢牢坚守政治巡察职能定位,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自觉践行“两个维护”政治责任。要结合我区工作实际,坚定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和区委关于巡察工作部署要求,确保方向不偏、焦点不散。


        会议强调,要高度重视巡察工作,提高政治站位,把旗帜鲜明讲政治的要求贯穿巡察工作全过程,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和政治自觉。要不断提升巡察质效,紧贴巡察工作实际,围绕“三个聚焦”,坚定巡察政治定位。要认真研判分析问题,对巡察发现的问题,进行深入研究,科学分析,做到有点有面、点面结合。


        会议要求,要加强自身建设,做有“铁一般信仰、铁一般信念、铁一般纪律、铁一般担当”的巡察干部,坚决维护巡察干部的过硬形象。要严格工作标准,始终对工作保持高度负责的精神状态,树起巡察工作的过硬招牌,确保此轮巡察工作有序规范高效,努力向区委交上一份合格的答卷。


        根据市委、区委统一部署,2021年12月8日至2022年1月29日,十二届区委第一轮巡察组建交叉和常规2个巡察组,区委第一巡察组(区委授权乐平市派出巡察组)对区城市管理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等2个单位党组织开展交叉巡察;区委第二巡察组对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残疾人联合会、陶新小学等3个单位党组(党支部)开展常规巡察。


        据悉,本轮巡察期间,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将同步对珠山区巡察工作开展指导督导,派出指导督导组全程跟进指导,进一步增强监督实效,提升规范化、制度化水平,推动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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