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纪委发出通知要求强化监督执纪问责 确保2016年元旦春节风清气正

作者:佚名 来源:瓷都廉政网 发布时间:2015年12月31日 点击数:


    元旦、春节将至,为进一步正风肃纪,落实责任,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市纪委发出通知,要求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确保节日期间风清气正。同时,加密通报典型问题。


    市职工科技培训中心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2013年至2014年,市职工科技培训中心违规发放津补贴共计15.5534万元。市职工科技培训中心主任孙淑贞,对此负有领导责任。2015年12月16日,经景德镇市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孙淑贞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市陶阳路项目部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2013年,陶阳路项目部违规发放过节福利、防寒费、降温费共计6.52万元。昌江区政协党组成员、副主席兼陶阳路项目经理部经理洪南春,对此负有领导责任。2015年12月16日,经景德镇市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洪南春党内警告处分。


    通知强调,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践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要持续深入反对“四风”,着力解决不严不实的问题,深入学习宣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自觉在廉洁自律上追求高标准,在严守党纪上远离红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履行职责,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实践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抓早抓小,动辄得咎,对不收敛不知止的顶风违纪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典型问题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发挥震慑警示作用。对发生重大违纪违规问题、造成恶劣影响或履职不到位,发现问题隐瞒不报、拖延不查的,坚决“一案双查”,严肃问责。


    通知要求,全市各地、各单位和广大党员干部要带头崇廉拒腐,树立良好家风,坚决杜绝“节假日腐败”,切实做到“八个严禁”。即严禁违规用公款吃喝、旅游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贺年卡及烟花爆竹等年货送礼,严禁用公款接待走亲访友、外出旅游等非公务活动,严禁公车私用或“私车公养”,严禁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消费卡等,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并借机敛财,严禁违规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各级纪检监察干部要带头落实本通知精神和廉洁自律要求,自觉做守纪律、讲规矩的表率,确保节俭文明廉洁过节。


    据悉,两节期间,市纪委监察局将组织明察暗访,畅通群众监督渠道,举报电话:12388,8220643;举报邮箱:jdzzfhxns@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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