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色亮点工作 | 景德镇:贯通融合监督力量 充分发挥巡察利剑作用
景德镇:贯通融合监督力量充分发挥巡察利剑作用
“巡前通报内容越来越具体、情况越来越鲜活,为高质量开展政治巡察下好‘先手棋’提供了有力支持,为巡察组开展工作明确了方向。”在十二届景德镇市委第三轮巡察组织14家单位面对面向5个巡察组通报情况时,市委巡察组的相关负责同志信心满满。
景德镇市坚持从纪检监察与巡察、巡察与职能部门、巡察与被巡察单位、市县两级巡察监督四个层面联动贯通,推动巡察监督与各类监督深度融合,在做实做细巡前通报、同题共答、上下联动等方面狠下功夫,充分发挥政治巡察利剑作用。
整合监督资源,做实巡前通报
树牢纪检监察和巡察“一家亲”理念,健全完善协作配合机制,每轮巡察准备阶段,市纪委市监委相关部门联合派驻机构提供被巡察单位政治生态、信访举报等情况,市委巡察办汇总分析研判,分类梳理后转交巡察组,为开展巡察“备足弹药”。市委巡察机构与市纪委市监委机关、市委组织部等10个部门单位建立沟通协作机制,制定《关于建立市委巡察巡前情况通报机制的意见》,明确巡前通报具体事项,对巡前通报再升级、再优化,变交“粗粮”为交“细粮”。
“在一次巡前通报中,市公安局向巡察组通报某局存在干部职工赌博等现象,巡察组对公安部门提供的情况进行了解印证,发现相关问题确实存在,要求该单位进行系统整治,取得了较好成效。”市委巡察办主要负责同志表示。
加强内外配合,做细同题共答
“我们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始终强调巡察是市委交给被巡察单位和巡察组共同完成的任务,是相互配合、相互支持、相互借力的关系,绝不能割裂对立。”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相关负责同志介绍,他们坚持把同题共答理念贯穿巡察工作全过程,紧紧依靠被巡察单位开展工作,不断提升被巡察单位主动接受监督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
图为巡察组与被巡察单位面对面沟通,做好同题共答。江慎祥 摄
巡察进驻期间,巡察组与被巡察党组织一起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有关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一道查找问题、检视工作,探讨解决制约改革发展的突出问题。现场巡察结束前,巡察组与被巡察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当面沟通,就巡察发现的重要问题听取意见,推动实现巡察组和被巡察单位同题共答、同向发力。同时,注重加强指导督促,向被巡察单位印发督办函,推动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在某轮巡察中,巡察组发现某单位工作考勤等制度不健全,干部日常管理存在“宽松软”现象,第一时间与该单位主要负责人沟通,并督促立行立改,完善相关制度机制,做到以制度管人、管事、管作风。
图为巡察组进村入户,了解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方志军 摄
强化标本兼治,做好“后半篇文章”
为抓好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结合实际制定《景德镇市巡察整改方案联合会审工作规程》《关于组织开展巡察整改督促检查的意见》等制度机制,强化制度支撑。加强巡察整改日常监督,市纪委市监委联合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委巡察机构等单位对被巡察党组织整改方案进行“五方联审”,并实行“一轮一督查”,“面对面”“点对点”指导督促被巡察党组织落实整改主体责任,推动巡察反馈问题真改实改、全面整改。
持续跟进巡察整改落实情况,积极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对巡察发现的一些具有典型性的问题开展专项整治或系统治理。针对巡察发现的关于景德镇国家陶瓷文化传承创新试验区建设、优化营商环境等方面的问题及时向市发改委等职能部门通报,督促其深入研究、系统整改,推动以巡促改、促建、促治。“我们坚持监督、整改、治理有机衔接,扎实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既治‘病表’又治‘病根’,发挥巡察标本兼治作用。目前,十二届市委前三轮巡察反馈问题397个,移交问题线索80件97人,其中4件问题线索经立案审查留置4人,巡察整改完成或取得阶段性成效的达90%以上。”市委巡察办相关负责同志说。(景德镇市纪委市监委 沈明样、程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