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市通报胡利锋等7人违反防汛抗洪工作纪律有关问题

作者:佚名 来源:江西省纪委监察厅网站 发布时间:2016年07月12日 点击数:


  7月10日,九江市纪委对胡利锋等7名同志违反防汛抗洪工作纪律有关问题进行通报,分别是:

  1、永修县防汛督查组7月5日督查发现,永修县科技局副局长胡利锋、永修县国税局副局长万春晖、永修县供销社工会副主席王良骥等3名同志在防汛值班期间脱岗。胡利锋、万春晖、王良骥3人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永修县防汛督查组7月6日督查发现,县残联工作人员袁新华、工商银行永修支行办公室主任孔清、人保财险永修支公司副经理戴瑞华、永修农商银行马口支行副行长唐云峰等4名同志在防汛值班期间脱岗。袁新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建议工商银行永修支行党支部、人保财险永修支公司党支部、永修农商银行按程序分别给予孔清、戴瑞华、唐云峰纪律处分。

  通报指出,当前,我市正处于防汛抗洪最关键时期,各级各部门按照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把防汛抗洪作为当前压倒一切的大事来抓,迅速行动,积极应对,保证了防汛工作有条不紊推进。但是,仍有极少数单位和党员干部违反防汛抗洪工作纪律,态度消极,行动迟缓,擅离职守,造成了不良社会影响。

  通报强调,以上7名同志违反防汛抗洪有关纪律的问题,发生在防汛关键时刻,反映出个别党员干部思想上麻痹大意、丧失警惕,行动上不听指挥、我行我素。对问题的严肃查处,体现了市委、市纪委严肃防汛纪律、严格执纪问责的坚决态度和永修县委、县纪委认真督查、严肃执纪的工作作风。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从中汲取深刻教训,切实引以为戒。

  通报要求,防汛抗洪纪律就是政治纪律,防汛救灾工作责任就是政治责任。近日,市委、市政府在前期已成立14个专项督查组的基础上,又专门从市纪委和市委组织部抽调人员组成联合督查组,加大防汛纪律督查问责力度,表明了市委、市政府督查问责务必从实从严的坚定态度。各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主动担当、主动作为,不忘初心、不畏艰险,积极投身防汛抗洪一线,以实际行动践行“两学一做”。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加强防汛纪律的监督检查,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以铁的纪律确保安全度汛。 (九江市纪委)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