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额车费支出的背后……——象山县一村党支部书记违规使用集体资金被处分

作者:佚名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发布时间:2017年02月10日 点击数:


违纪问题通报

今年1月11日,中央纪委通报了71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其中一起为:浙江省象山县定塘镇后洋塘村党支部书记、村经济合作社社长赵有赏公款旅游、违规公款吃喝问题。2015年9月,赵有赏组织村干部、村民组长及全体党员共51人,借赴横店影视产业基地学习考察影视棚建设之机,到景点游览并违规公款吃喝,门票费、餐费共计支出11511元,费用在村集体账目中报销。2016年12月,经定塘镇党委研究决定,给予赵有赏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规支出费用被追缴。

●事件回顾

2015年9月初,浙江省象山县定塘镇后洋塘村召开村干部、党员和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由村集体投资建设影视棚用于出租,以增加村集体经济收入,同时组织全体党员和村民组长及村干部到横店影视产业基地进行学习考察。经定塘镇审批同意后,9月15日,后洋塘村组织村干部、全体党员、村民组长等51人到横店影视产业基地学习考察。

考察结束,赵有赏违规决定用村集体资金购买影视城门票,组织全体外出学习考察人员进入影视城游览,产生门票费5011元,并将此笔费用与车费、保险费合并,共计1.05万元,以“乡村旅游影视产业文化考察费”的名目在村集体账目中报销。

同日,赵有赏组织全体考察归来的人员在定塘镇某酒店就餐,花费6500元,其中酒水费用为2000元,赵有赏又将这笔开支在村集体账目中报销。

●查处经过

2016年2月,定塘镇纪委接到群众反映:2015年第四季度村财务公开显示,在村非生产性开支中,存在开支不正常现象,主要为2015年9月15日支付2730元,9月24日支付1.05万元,9月25日支付6500元。根据举报线索,镇纪委迅速开展调查。

调查人员首先在镇“三资”管理中心调取了该村2015年第四季度财务票据,确认反映人提供的三张票据已入村集体账目,并且三笔资金的支出为同一事项,为该村的外出学习考察费用。根据票据显示,2730元是2015年9月15日中午在横店某饭店就餐费用;1.05万元是考察用车费用,且为旅游公司开出的票据;6500元是2015年9月15日晚上在定塘某饭店消费的金额。调查人员认为三张票据有疑点,尤其是51人所花车费1.05万元与实际严重不符。

带着这些疑点,调查人员首先确定被调查对象:村党支部委员、村委委员、党员代表、村民组长代表、文书、出纳,通过谈话得知,该村组织外出学习考察时安排了午餐和晚餐,因午餐就餐时间比较紧,安排相对简单一点,而晚餐由于已回到定塘,时间相对宽裕且心情放松,所以安排得比较好,并从饭店要了酒水。

调查继续深入。“学习考察具体去了哪些地方?”在调查人员一再追问下,调查对象回答一致,当天除了参观影视棚和道具房,还去影视城游览了。此时,调查人员对于1.05万元的那张发票存在的问题心中有数了。

随后,调查人员找赵有赏谈话。“组织外出学习考察去过哪几个地方?”“有没有进入影视城?”“晚餐费用为什么比午餐费用高出那么多?”面对调查人员一连串的提问,赵有赏承认了借赴横店影视产业基地学习考察影视棚建设之机,到影视城游览的事实,并认识到晚餐大吃大喝的错误行为。

2016年12月,经定塘镇党委研究决定,给予赵有赏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规支出费用被追缴。(本报记者 颜新文 通讯员 象季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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