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暖心”决定缘何换来处分 ——梅列区列东街道一社区党支部书记违规发放加班补贴被查处

作者:邓玉婷 叶水江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发布时间:2016年07月29日 点击数:


    违纪问题通报


    2016年4月29日,福建省三明市梅列区纪委通报了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下为其中一起:梅列区列东街道高岩社区于2014年9月至2015年9月间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先后2次向7名社区工作人员违规发放加班补贴共计2800元,均由社区党支部书记、主任高文香决定和审批发放,并从社区创建专项资金开支,其本人领取补贴400元。2016年3月,梅列区列东街道纪工委给予高文香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规发放加班补贴2800元被全部追缴。


    ●事件回顾


    1994年8月高文香进入社区工作,踏实肯干,有想法创意足。2002年9月,因工作出色,高文香被提拔为梅列区列东街道高岩社区党支部书记、主任,多年的社区工作经验,社区管理显得有条不紊、有声有色,各项工作走在全区社区前列,受到领导和群众的好评。


    2013年起,高岩社区被梅列区列入“进步示范社区”创建单位,创建经费主要来自上级下拨的专项补助款。为了营造创建氛围,社区经常在周末开展一系列宣传活动,一场活动下来社区工作人员常常连续加班一个星期。


    随着时间推移,对频繁周末加班加点不满的情绪在社区工作人员中蔓延。2014年9月,高岩社区开展“牵手探索科学科普日”活动,高文香发现社区工作人员带着情绪工作,影响活动的顺利开展。这时,社区工作人员向高文香提议:“不如给大伙发些加班补贴调动一下积极性吧!”


    “这是个好办法!大家加班加点地工作,都是为了搞好社区活动,从活动经费里开支发些加班补贴,一来给大伙鼓鼓劲,二来可以改善自己与社区干部之间的关系。”抱着侥幸心理的高文香明知这一举动是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但为了办好此次宣传活动,却无视党规党纪及“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作出了用专项补助经费支付加班补贴的决定。


    活动结束之后,高文香刚开始心里忐忑不安,担心这事会暴露。随后一段时间,高文香发现这事好像没被发现。2015年9月的“宣传月”活动中,高岩社区又以同样的方式,给包括自己在内的7名社区工作人员发放加班补贴。这两次共计发放2800元。


    但随着检查组的到来,高文香这个踩了红线的“暖心”决定最终还是暴露了。


    ●查处经过


    今年1月28日,梅列区纪委在开展扶贫专项资金使用情况检查时,发现高岩社区在使用“活动创建经费”中存在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


    梅列区纪委立即将问题线索转办,由该区列东街道纪工委进行立案调查。


    早在区纪委专项检查中,高文香便意识到纸包不住火,事情迟早是要暴露的。于是,高文香便私下做社区工作人员思想工作,要求他们把款项退回社区财务,企图瞒天过海,把此事暗地了结。


    不料,第二天,街道纪工委调查组便找上门来。“牵手探索科学科普日活动、宣传月活动加班补贴费用都是哪里来的?”调查组开门见山地问道。


    这一突然袭击让高文香不知所措,支支吾吾地说:“当时一心想办好活动,就没考虑太多,临时把加班补贴做到里面。这钱是从专项资金列支的。”


    “这几张收条又是哪里来的?”调查组紧接着问道。高文香连忙解释说:“是我私下要求他们退款的凭证,想弥补自己的过错,但绝不是为了对抗组织调查的。”


    随后,调查组调取该社区会计凭证和工资报销花名册逐一核实。


    经查,高岩社区于2014年9月、2015年9月先后以开展“牵手探索科学科普日”活动和“宣传月”活动为名,分别给7名社区工作人员发放加班补贴,两次共计发放2800元,均从省财政厅下拨的专项补助款中开支。对此,该社区党支部书记高文香负有主要责任。


    2016年3月,梅列区列东街道纪工委给予高文香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规发放费用全部追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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