辩法析理 胜败皆服———记全国模范法官宋鱼水

作者:佚名 来源:不详 发布时间:2015年05月20日 点击数:

本报记者 赖仁琼

北京中关村一家公司在海淀区人民法院打平了一场官司,几天后却给法院知识产权庭庭长宋鱼水送去一面锦旗,上书“辩法析理,胜败皆服”。原来,这家公司此前已经宋鱼水之手打过两场官司,结果一输一赢。这次,该公司对法院驳回部分诉讼请求难以接受,便委托代理人拿着有关法规找宋鱼水询问,宋鱼水耐心地讲解了两个多小时。代理人十分感慨:“你能让当事人赢得堂堂正正,输得明明白白,我们服判!”

宋鱼水从事审判工作15年,审理了上千件经济纠纷案和知识产权案,她说:“虽然法官很难让所有当事人都满意,但‘辩法析理,胜败皆服’是我们的不懈追求!”

争当专家型法官

海淀区法院所处的北京中关村地区高等院校多,科研院所多,高新技术企业多。因此,作为全国第一家基层法院知识产权庭的法官,宋鱼水和她的同事审理的案件不仅涉及面广、专业性强,而且难度大、社会关注程度高:从前些年的倒卖假货、合同违约、债务纠纷到近几年的互联网纠纷、著作权侵权、侵犯商业秘密等案件,不少复杂案件堪称“全国首例”。为了高质量办案,宋鱼水给自己确定了争当专家型法官的目标。

2002年,中关村科技园区的一家数字图书馆被某著名学者告上法庭。原告认为,数字图书馆将他的著作扫描上网并供人有偿使用,已构成侵权。而被告称,他们是为了给读者提供更快捷、便利的服务,法律应予支持、鼓励。

数字图书馆是否构成侵权?此前法律并无明确规定。对这个理论上存在争议、实践中也没有先例的案子,宋鱼水与同事查阅了大量国内外资料,并立足国情,认真分析,最终判决:被告侵犯了著作权人的信息网络传播权。此案不仅在当年被评为全国十大知识产权案件之首,而且还为我国数字图书馆的发展提供了法律依据和借鉴。

中关村两家公司为民间剪纸著作权的界定到海淀区法院打官司。原告花了很长时间并投入几十万元研制的产品刚投放市场就遭遇盗版。为避免盗版对正版市场可能造成的毁灭性打击,宋鱼水他们果断使用“诉讼禁令”,裁定被告立即停止制作、销售。随即又深入调查、考证。从天津杨柳青、河北蔚县等民间剪纸发源地到中国工艺美术学院、中国戏曲学院研究京剧脸谱的专家、教授,宋鱼水他们虚心求教,认真学习。此案判决时,法官们的公正以及对剪纸等民间艺术知识的娴熟运用令双方当事人赞叹不已。

面对案件涉及的新知识、新技术、新领域,宋鱼水如饥似渴地学习。如今,诸如弹性力学、建筑设计、音乐原创与改编等十分专业的问题,她也可以引经据典,说得明明白白。毕业多年后,宋鱼水又回到母校中国人民大学攻读法学硕士学位。2001年,她还被选送到国外进修。在宋鱼水的带动下,知识产权庭也成为一个勤奋学习、努力工作的先进集体。他们的法律文书、案例、论文在北京市和全国法院系统多次获奖。去年,知识产权庭荣立集体一等功。

严法官本是有情人

在长期的案件审理中,宋鱼水发现,许多民事案件并非像小葱拌豆腐一清二白。原告与被告之间,或对中有错,或是中有非。是只判输赢还是千方百计调解,无疑是对法官的办案水平、社会责任心的又一种考验。

宋鱼水所在的知识产权庭受理了这样一起技术秘密侵权案:原告的4名员工跳槽后注册了新公司,生产与原告公司相同的产品。被起诉后,这4名被告人拒不承认带走了原公司的技术秘密。宋鱼水和同事们将大量技术资料进行了比对。当他们把原告的技术代码输入被告电脑,显示出来的生产设备原理图与原告的完全相同时,被告惊呆了,过了好一会,他们沮丧地说:“我们全完了,法官,你给指条出路吧!”

在铁的事实面前,法院当然可以依法判决被告侵权。但身为法官,宋鱼水又不能眼见被告公司面临破产而无动于衷。她认为,一个尽责的法官,不仅要通过判决引导市场主体逐渐规范,更要使双方在诉讼中共赢共存,实现社会利益最大化。“能否让原告许可被告使用这项技术呢?”宋鱼水决定进行调解:在原告得到一笔补偿后,让被告转为合法经营。但调解过程一波三折。宋鱼水不厌其烦、有理有据地向原告陈述利弊,最终促使双方当事人达成了调解协议。

宋鱼水曾给自己约法三章:一是不轻视小额案件,因为涉及百姓生活;二是公平对待每一个当事人;三是充分尊重当事人的尊严和利益。十几年来,她经手办理的案子没有一件被投诉或举报,她没有收过当事人一件礼品,更没有办过一件人情案。

宋鱼水在平凡的岗位上努力践行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宗旨,忠实履行人民法官的神圣职责。她先后荣立一等功两次、二等功两次,并被评为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官”、“人民满意的好法官”,“全国模范法官”、“中国法官十杰”,还荣获“全国三八红旗手”、全国“五一”劳动奖章等荣誉称号。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 (2004年12月15日 第十版)  责任编辑:徐华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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